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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临漳县新农合“四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2010-06-02

  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基金的安全运行一直都是群众和代表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焦点问题。为落实代表建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临漳县卫生局通过实行“四制”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运行。一是督查制。组建了专门督查组,深入到医疗机构进行督查,重点核对住院病人身份、检查用药、收费标准等内容。二是核查制。成立了大额核查小组。对医疗费用高、补偿比高、补偿金额高“三高”的报销手续每周进行一次复查,主要对医疗单位报销专用章、报销票据、住院病历进行审查,并用电话与医疗机构联系辨别真伪;成立了外伤核查小组。通过走访村医、询问邻居、入户核对病情、核查身份等方式,对全县所有外伤病人一一进村入户进行调查。三是公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在醒目的位置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项目公示,每月将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县合管中心每季度将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进行公示。四是动态考核制。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考评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的,一律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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