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人大网讯 7月12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4次主任会议。决定7月26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主持主任会议,副主任谢勇、肖雅瑜、刘莲玉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南省2009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9年省级决算;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二审修改稿)》、《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有关人事事项等议程。
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对加强、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指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审判监督,进一步抓好有关民商事审判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运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抓好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水平。
会议还对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